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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注销部分道路运输经营相关证照的公告(2024年第一批) |
发布时间:2024-11-01 信息发布人:交通运输局 |
为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经曲阳县行政许可审批局、曲阳县交通运输局核对,拟将部分道路运输经营相关证照予以注销,现依法予以公告。具体包括以下两种: 一、我县部分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经营许可已逾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70条等法律法规规定,拟注销其经营许可(具体信息见附件); 二、我县配发《道路运输证》的部分道路运输经营车辆逾期六个月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审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70条,拟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道路运输经营车辆注销其《道路运输证》(具体信息见附件)。 公告期限: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7日。公告期满后,曲阳县行政许可审批局、曲阳县交通运输局将依法注销附件中相关业户和车辆的经营许可、《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公示期内,附件中涉及的经营业户和运输车辆可正常办理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如有疑义,请致电曲阳县审批局,电话:0312-4261992;曲阳县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312-4212541 特此公告。 附件:1、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运输业户信息表 2、注销道路运输证的业户信息表 曲阳县行政审批局 曲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1日 2024年4月1日 |
附件2:道路运输证注销业户信息.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