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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界定申报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3     信息发布人: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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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冀公消〔201069号)、《河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冀政办〔201337号,冀政字201962号修正)、《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公消〔201156号)等法律法规及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下发的《关于调整上报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要求,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现将曲阳县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界定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228

二、申报要求

   2022年已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至今单位未发生变化的,直接确定为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此次不再要求重新申报;对于新增的符合界定标准的社会单位,应依法申报;对于重点单位中因调整、整合或消失且已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条件的,应及时上报,由曲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核查后从重点单位名录中予以调整删除。

三、界定标准、申报程序和方式

对于符合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应依法纳入消防安全重点管理范畴。全县社会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参照《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认真核对,凡符合标准的单位,要主动向曲阳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申报并提交重点单位申报备案材料。经3个工作日核准确认后,向申报单位送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告知书》,并告知单位“户籍化”管理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各单位应按要求完善基础信息,落实专人进行系统日常管理维护。同时,符合火灾高危标准的单位,要完成消防安全评估,及时录入“户籍化”管理系统。

   具体申报程序、方式或不明之处可与曲阳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联系人:张威东,联系电话:0312-5345083,邮箱:quyangxf119 @163.com

 

特此公告。

                           

 

曲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223日     

附件:1. 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2. 河北省火灾高位单位界定标准

          3.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材料清单

          4.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清单模板

附件1

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1、建筑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

       2、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宾馆(旅馆、饭店);

       3、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

       4、总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或单层面积300平方米以上设在建筑物地下室及四层以上的下列公共娱乐场所: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 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4)游艺、游乐场所;

    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池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1、住院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院;

       2、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养老院;

       3、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学校;

       4、幼儿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1、县级以上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

     2、县级以上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3、办公场所为高层建筑的中央驻冀机关单位。

     四、广播、电视和邮政、通信枢纽

     1、县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

     2、县级以上邮政和通信枢纽单位。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1、候车厅、候船厅的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客运车站和客运码头;

     2、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1、任一层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或总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

       2、博物馆、档案馆;

       3、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上的发电厂,电压220kv以上的地区变电站,县级以上供电公司。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1、固定资产1000万元以上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生产企业;

      2、总容量500立方米以上的可燃气体和液化石油气的灌装站、调压站;

      3、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专用仓库(堆场、储罐场所);

      4、城镇规划区内的汽车加油站、加气站和其它区域的一级加油、加气站;

      5、经营甲、乙类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且店内存放总量达固体300公斤以上、液体1立方米以上的化工商店。

      九、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单个生产车间员工在100人以上的服装、鞋帽、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1、设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的科研单位;

     2、设备价值超过1000万元以上、有火灾危险性的科研单位。

     十一、高层公共建筑、地下工程,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仓库和堆场,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1、单体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高层公共建筑;

     2、城市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

     3、国家储备粮库、总储量在10000吨以上的其他粮库;

     4、总储量在500吨以上的棉库;

     5、总储量在10000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堆场;

     6、总储存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可燃物品仓库、堆场;

     7、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汽车库、修车库和停车场;

     8、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十二、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

      1、固定资产(建筑、设备、原材料等)价值在5000万元以上的电子、汽车、钢铁、医药、机械制造、烟草、纺织、制革、造纸等有火灾危险的工业企业;

     2、营业厅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证券交易所;

     3、办公场所为高层建筑的金融机构。

     本标准所称“以上”包括本数。

 

 

 

 

 

 

 

 

 

 

 

 

 

附件2

河北省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

    一、较大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

(一)建筑面积≥5000m2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及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二)包含单幢建筑总面积≥10000m2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的幼儿园;

 (三)床位数≥200张的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床位数≥300张的医院、疗养院;

 (四)包含单幢建筑面积≥10000m2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生集体宿舍之一的中、小学校,单幢员工集体宿舍或生产车间≥100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五)建筑总面积≥30000m2的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以及同时经营购物、餐饮、休闲、娱乐、客房、会议、展览、办公等3个以上项目的综合性公众建筑;

  (六)单层建筑面积≥10000m2或建筑总面积≥30000m2的宾馆、饭店、会堂,经营可燃易燃商品的商场、市场。

     二、较大规模的易燃易爆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单位

  设计规模中型以上甲、乙类易燃气体或者液体的生产企业,设计储量≥10000m3的甲、乙类液体充装、储存易燃易爆单位,总容量≥1000m3的液化烃储存企业,建筑面积≥5000m2的甲、乙类可燃固体和可燃纤维生产、加工、储存企业,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2级以上重大危险源企业。

     三、超高层及较大规模的地下公共建筑,地下交通工程

 (一)建筑高度≥100m的超高层公共建筑;

 (二)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且建筑面积≥5000m2的公共建筑;

 (三)城市地下轨道交通工程。

     四、通过性能化设计的超国家消防技术规范且单体≥20000㎡的建筑

     五、重点要害单位以及人员密集且采用木结构或者砖木结构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一)省级以上国家机关、广播影视中心、邮政电信中心、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和采用木结构或者砖木结构的文物保护单位;

  (二)固定资产或者货值≥1亿元的大型可燃物质生产、储存企业、仓库、发电厂。

      六、设区市政府认为应当列入本地火灾高危单位管理的其他单位

 

 

 

 

 

 

附件3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材料清单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

     二、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文件。

     三、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材料:

    (一)单位基本概况;

    (二)主要建筑基本情况;

    (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表及人员基本情况;

    (五)重点工种人员情况登记表;

    (六)专职(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及其装备情况;

    (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登记表及相关制度文本;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记录;

    (九)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十)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表。

      四、建筑总平面图、楼层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

      五、其他资料。

 

 

 

 

 

 

附件4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清单模板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

 

使用性质

 

单位地址

 

上级归口管理部门

 

消防安全

责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消防安全

管理人

 

职务

 

联系电话

 

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申 报

单 位

意 见

我单位基本情况:                  符合《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2010版)第多少条多少款,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多少条规定,现申报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

                            单位(公章):

                                          

消防部门备案意见

对单位是否符合《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2010版)情况进行形式审查,提出是否同意备案的意见。

 

 

 

 

(消防部门印章)

                               

 

填表说明:

1、消防安全责任人一栏,法人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填写主要负责人;

2、消防安全管理人,可以由单位副职担任,也可单独设置或者聘任,直接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3、归口管理部门是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如保卫处(科)、安全处(科)、办公室等。

(正反页打印,正面)


单位使用性质

1

□建筑面积1500㎡以上且经营可燃物品的商场(商店、市场)

□客房50间以上的宾馆(旅馆、饭店)

□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

□总面积500㎡以上或单层面积300㎡以上或设在建筑物地下室及四层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

2

¨住院、住宿床位100张以上的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及50张以上的养老院

3

□县级以上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检察院、法院

□办公场所为高层建筑的中央驻冀机关单位

4

□县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邮政和通信枢纽单位 

5

□候车厅、候船厅的建筑面积500以上的客运车站、码头

□民用机场

6

□任一层建筑面积1500㎡以上或总面积3000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

□博物馆、档案馆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7

□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上的发电厂,电压220kv以上的地区变电站,县级以上供电公司

8

□固定资产1000万元以上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生产企业

□总容量500 m3以上的可燃气体和液化石油气的灌装站、调压站

□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专用仓库(堆场、储罐场所) 

□城镇规划区内的汽车加油站、加气站和其它区域的一级加油、加气站

□经营甲、乙类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且店内存放总量达固体300kg以上、液体1 m3以上的化工商店

9

□单个生产车间员工在100人以上的服装、鞋帽、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10

□设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的科研单位 

□设备价值超过1000万元以上、有火灾危险性的科研单位

11

□单体建筑面积20000㎡以上的高层公共建筑

□城市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 

□国家储备粮库、总储量在10000吨以上的其他粮库

□总储量在500吨以上的棉库

□总储量在10000m3以上的木材堆场

□总储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可燃物品仓库、堆场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汽车库、修车库和停车场

□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12

□固定资产(建筑、设备、原材料等)价值在5000万元以上的电子、汽车、钢铁、医药、机械制造、烟草、纺织、制革、造纸等有火灾危险的工业企业

□营业厅面积在1000㎡以上的证券交易所

□办公场所为高层建筑的金融机构


注: “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2)舞厅、卡拉OK等歌舞娱乐场所;(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4)游艺、游乐场所;(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美容院、棋牌室、洗脚房等营业性场所。(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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