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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制定《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停限产工业企业用电量核查制度》强化污染管控
发布时间:2019-10-17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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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提升应对能力,减缓重污染程度,强化预警响应期间工业企业有效管控,近日,曲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制定《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停限产工业企业用电量核查制度》。

《制度》规定:预警发布执行前,协调供电公司全力配合县生态环境局核查组工作人员登录供电公司电量核查系统,并根据系统更新频率,实时核查企业用电量;核查人员在核查系统发现用电量异常企业,立即通知所属执法队;相关执法队接到核查组用电量异常通知后,要立即到企业现场进行核实,查实私开偷排的立即查封生产设备,并依法立案,高限处罚;对于2天(次)或多于2天(次)用电量异常,私开偷排的,除查封生产设备、高限处罚外,暂扣排污许可证;预警解除后,执法大队汇总核查情况,分析研判,确定预警期间重点监控企业,在预警期间实施重点监控。

《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停限产工业企业用电量核查制度》的实施,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企业私开偷排行为形成震慑。同时,也有效解决了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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