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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县严厉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发布时间:2020-02-24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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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缓解大气污染,根据保定市《关于切实加强“二月二”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的通告》《曲阳县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和《曲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月20日零时起,曲阳县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预警,2月23日至2月24日(农历二月二)期间,全县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月22日以来,曲阳县相关部门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进行大力度宣传,调度各警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巡查,发现仍有少数人员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县公安局给予严厉查处。截止2月24日上午9,共查处8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依法依规对燃放人予以行政处罚。

    同时提醒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响应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自觉抵制违规燃放,倡导文明、绿色的生活方式,在全县形成自觉遵守、互相监督的良好氛围,坚决打赢公共安全和蓝天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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