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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服务指南 |
发布时间:2024-11-01 信息发布人:消防大队 |
联系电话:0312-5345083
一、事项名称: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二、受理地点:曲阳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综合窗口 三、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四、法定时间: 承诺制: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非承诺制:办结时限13个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13个工作日。 五、审批权限:曲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六、申请条件: (一)全县范围内的下列公众聚集场所: 1、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等; 2、公共娱乐场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依法已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的场所,进行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或者变更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等事项的,应重新申请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二)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开办公众聚集场所应当符合《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2、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设置地点还应当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七、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规定: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作出场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承诺,提交规定的材料,并对其承诺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消防救援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许可。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及时对作出承诺的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核查。 申请人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检查。经检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予以许可。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八、实施主体:曲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九、是否收费:否 十、收费依据:无 十一、办理流程 全县范围内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请人可自主选择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或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 (一)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的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填写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附基本信息登记表),作出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具备许可条件的承诺,并按照规定提交所需材料。 2、受理及许可。消防救援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或符合“容缺受理”条件的)、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许可并出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许可申请受理凭证》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对依法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凭证。 对申请人现场申请办理的,当场作出决定;对在线申请办理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3、现场核查。消防救援机构对取得许可的公众聚集场所自作出许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时,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场。 对现场核查未发现与《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承诺内容不符的,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范围。 (二)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的办理流程 1、申请及受理。申请人填写《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承诺书),并按照规定提交所需材料。 消防救援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或符合“容缺受理”条件的)、符合法定形式的,依法予以受理并出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许可申请受理凭证》;对依法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凭证。 2、现场检查。消防救援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3、许可。消防救援机构自现场检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予以许可并出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出具《不同意投入使用、营业决定书》。 十二、申请材料及申报途径 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承诺书(申报表) 2、营业执照 3、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4、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材料实行“容缺受理”,除第一项、第二项材料外,其他材料可在消防救援机构现场核查或现场检查时提交。 申报途径:申请人可通过曲阳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综合窗口现场受理或者在河北政务服务http://www.hbzwfw.gov.cn/申请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