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文德涉企检查计划 |
| 发布时间:2025-11-07 信息发布人:wd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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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德镇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切实减轻我乡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原则 1. 依法依规:所有行政检查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杜绝随意检查、越权检查。 2. 减少频次: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外,严格控制对企业的检查次数,避免重复检查。 3. 规范行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禁逐利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任性处罚企业、下达检查指标、变相检查等行为,严禁未取得执法证件的人员实施行政检查 。 二、检查对象 文德镇辖区内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市场主体。 三、检查事项及时间安排 1.对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执法检查 检查依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23年11月30日修正)第三十八条 检查频次:每半年一次 具体时间:7月 ,12月 检查内容: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未在室内进行,占用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等。 2.环保大气污染防治检查 检查依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9月29日修正)第八十七条 、对本辖区有关企业履行大气污染防治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频次:每半年一次 具体时间:5月 ,12月 检查内容:是否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行为,是否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 3.民族事务状况检查 检查依据:《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1999年11月29日公布)第十七条第(一)(二)(三)(四)(六)(七)(八)项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或超市等主体进行,售卖清真食品状况的监督检查,并协助上级部门监督管理职责。 检查频次:每半年一次 具体时间:6月、12月 检查内容:生产或仅供单位是否落实《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情况、是否存在未按照要求生产或经营销售清真食品的情况等。 四、检查方式 1. 实地检查:执法人员深入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查看现场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台账等。 2. 联合检查:多个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提出检查计划的,由乡政府协调,明确一个牵头单位,实行联合检查,避免对企业的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 六、工作要求 1. 严格执行计划:乡镇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本计划开展涉企行政检查,不得擅自增加检查频次和检查事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需提前报镇政府批准。 2. 落实检查制度:认真落实“双随机”制度、执法检查批准、登记、出示《行政检查通知书》、检查记录和检查结果书面报告制度,确保检查过程规范、透明。 3. 加强监督考核:镇政府将加强对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监督考核,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 及时反馈备案:各执法部门在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将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在规定时间内向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反馈备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文德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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