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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三会河行洪河道管理范围复核成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9-15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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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河道管理,提高公民保护意识,维护公共利益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我县《三会河道管理范围复核及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查,同意该河道管理范围的调整。现将三会河河道管理范围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道管理要求,依法加强对管理范围内行洪排沥河道的监督管理。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权属不变。

二、三会河划定河道管理范围。

三会河管理范围复核划定范围为三会河源头虎山村北至西大洋水库管理范围界,全长32.1km(含杨家台水库长度1.5km杨家台水库维持原划界成果)治理段按照设计确定的管理范围划定,其他段按照10年一遇洪水淹没线复核划定。河道杨家台村段管理范围与杨家台水库水库范围平顺衔接,终点处于西大洋水库管理范围平顺衔接。

三、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如下活动:

(一)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高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

(二)在堤防和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三)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四)在有山体滑坡、崩岸、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山区河道、河段从事开山采石、采矿、开荒等危及山体稳定的活动。

四、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下列生产建设活动须经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审查同意:

(一)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

(二)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淤泥,爆破、钻探、挖筑鱼塘,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等活动。

五、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曲阳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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