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对应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机构提供的
要件名称 |
收费性质 |
收费标准依据 |
备注 |
39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应急管理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第591号修改) |
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 |
40 |
人防工程面积测绘 |
人民防空工程、兼顾人防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联合验收、统一备案) |
人防办 |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人防办字第18号) |
人防工程面积测绘报告、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41 |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 |
《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安装管理暂行办法》(国人防〔2014〕438号) |
42 |
施工图编制、审查报告 |
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
县级
|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14号)
第十八条 |
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
|
|
43 |
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单 |
车辆运营证核发 |
县级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号2016年1月22日发布)第七条 |
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单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
|
|
44 |
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单 |
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核发 |
县级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号2016年1月23日发布)第七条 |
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单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
|
|
序号 |
中介服务
事项名称 |
对应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机构提供的
要件名称 |
收费性质 |
收费标准依据 |
备注 |
45 |
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单 |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核发 |
县级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14年第16号)于2014年9月26日经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于2016年7月26日经第17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
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单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
|
|
46 |
注册登记时,验资报告 |
全县性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十一条 |
验资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政府指导价 |
|
47 |
变更法人时,离职审计 |
全县性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三十条 |
离任审计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政府指导价 |
|
48 |
注销登记时,清算审计 |
全县性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 |
清算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政府指导价 |
|
49 |
注册登记时,验资报告 |
县属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九条 |
验资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政府指导价 |
|
50 |
变更法人时,离职审计 |
县属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二十二条 |
离任审计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政府指导价 |
|
51 |
注销登记时,清算审计 |
县属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 |
清算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政府指导价 |
|
52 |
验资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设立) |
市级,县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6月20日人社部第19号令)第八条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
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
|
|
|
序号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对应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机构提供的
要件名称 |
收费性质 |
收费标准依据 |
备注 |
53 |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修缮方案 |
对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 |
县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26号) |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修缮方案 |
|
|
|
54 |
举办者资质证明文件。…,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社会组织近2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 |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
市级,县级 |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商总局《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申请筹设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三)举办者资质证明文件。举办者是社会组织的,应当包括…,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社会组织近2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五)民办学校举办者再申请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还应当提交其…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学校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 |
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 |
|
|
|
55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市级,县级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40号)第六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第二十一条 |
考试合格凭证(办法第6条)或考试合格证明(规则第21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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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节能报告编制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环保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 |
《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七条 |
节能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
|
|
57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评价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环保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九条 |
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 |
|
58 |
粮食收购仪器设备检验 |
粮食收购许可证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7号)第8、9条;《河北省粮食流通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06〕1号)第7条 |
检验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 |
|
59 |
社会稳定分析评估报告编制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环保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 |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河北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九条 |
社会稳定分析评估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 |
|
序号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对应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机构提供的
要件名称 |
收费性质 |
收费标准依据 |
备注 |
60 |
编制防洪评价报告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河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技术大纲》总则1.3 |
防洪评价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 |
|
61 |
编制防洪评价报告 |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河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技术大纲》总则1.3 |
防洪评价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 |
|
62 |
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2017修改)第五条业主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基本要求,自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对其建设项目进行水资源论证。 |
水资源论证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 |
|
63 |
出具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 |
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批准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42号)第七条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 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 |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 |
|
64 |
出具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 |
临时占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下,其他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20公顷以下的审批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42号)第七条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 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2号) |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 |
|
65 |
编制河道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 |
河道采砂许可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 |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2008〕第3号》第13条 |
河道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 |
|
66 |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 |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河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技术大纲》总则1.3 |
防洪评价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 |
|
67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专题论证报告编制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31号)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或者防洪规划的编制单位 国发〔2015〕58号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专题论证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 |
|
68 |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 |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三条 《河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技术大纲》总则1.3 |
防洪评价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 |
|
序号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对应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机构提供的
要件名称 |
收费性质 |
收费标准依据 |
备注 |
69 |
编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
城区内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城区内入河排污口设置和扩大审批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 |
水法》第34条;《水污染防治法》第13条;《河道管理条例》第34条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2号)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国发〔2015〕58号) |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 |
|
70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42号)第七条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 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 |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 |
|
71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
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42号)第七条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 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 |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 |
|
72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修建性详细规划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 |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修建性详细规划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 |
|
73 |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县级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 |
|
74 |
放射诊疗设备及场所放射防护检测报告 |
放射诊疗许可 |
县级 |
《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卫监督发〔2006〕479号)第6条;《河北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冀法审〔2007〕85号)第7条 |
放射诊疗设备检测报告、放射诊疗场所防护检测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 |
|
75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 |
放射诊疗许可 |
县级 |
《职业病防治法》第17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12条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 |
|
76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 |
放射诊疗许可 |
县级 |
《职业病防治法》第18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13条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 |
|
序号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对应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机构提供的
要件名称 |
收费性质 |
收费标准依据 |
备注 |
77 |
动物防疫条件选择风险评估 |
动物防疫条件选择风险评估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 |
《河北省动物防疫条件选择风险评估》 冀农规[2020]1号 |
动物防疫条件选择风险评估专家意见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