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曲阳县财政局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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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学习,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健全学法机制。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围绕《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学习,实现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全覆盖,推动学法用法常态化、制度化。 2.突出重点培训。聚焦财政主责主业,精准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政府债务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等专项法治培训,着力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工作难题、防范财政风险的能力,推动法治素养与业务能力同步提升。 3.创新宣传形式。面向预算单位开展财政法律法规宣传解读,普及财经法治知识,营造了崇尚法治、遵守法治、践行法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完善制度体系,夯实财政法治根基 1.规范行政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年度预算草案、重大财政政策调整等事关全局的重点工作,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确保每一项决策都于法有据、合规合法,切实提升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2.强化文件管理。对现行有效的财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坚决废止、修订与上位法不一致、不适应新时代财政发展需要的文件,确保制度的统一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推动财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 (三)严格规范执法,提升财政监管效能 1.全流程监管财政资金,规范预算执行 扎实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在预算编制环节,建立“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审核机制,从严审核支出的必要性与合理性,确保支出规模可控,严禁党政机关铺张浪费;在预算执行环节,强化刚性约束,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列支;在执行监控环节,创新监控机制,依托财政一体化平台对“三公”经费实施实时监控,提升数据质量与应用时效。 2.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开展政策落实专项检查 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非税收入政策落实专项检查的通知》(冀财非税〔2025〕2号)要求,我县迅速行动,印发《曲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全县非税收入政策落实专项检查的通知》,成立专项检查组,对12个部门(含6个乡镇)开展抽查。此次抽查涉及行政事业收费项目4个,金额共计302万元;基金项目2个,金额共计3490万元;罚没项目7个,金额共计247万元;专项收入1个,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项。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到位,确保非税收入政策落实到位。 3.聚焦监督主业,提升监管质效 深化专项整治,破解监管痛点。严格落实县纪委监委工作部署,牵头开展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实施方案,通过“乡镇自查+实地核查”双向发力,精准排查出35条整改类问题,督促各乡镇建立整改台账,实现立行立改闭环管理,有效规范基层财政资金使用秩序。针对“校园餐”管理突出问题,结合县教育和体育局开展营养膳食经费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并向各学校印发《提示函》,推动学校完善内控制度,保障学生“舌尖上的安全”。同时,扎实推进狠刹违规吃喝专项检查,严肃财经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财政生态。 规范检查机制,提升监管水平。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及抽查计划,有序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实现监管对象随机抽取、检查结果及时公开。积极配合县教育和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打破监管壁垒,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执法检查的权威性与覆盖面。针对涉企检查,制定《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明确检查主体、依据、频次、标准、计划及文书等内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四)深化财政改革,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 1、强化监督,确保政府采购政策落实到位 严格采购执行中小企业预留比例。对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计划严格把关及时审核,特别是针对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项目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中小微企业提供的,要求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不预留采购份额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给予充分理由,确保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2、继续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 承诺”制,所有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 和采购公告中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以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承诺函应随中标、成交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3、严格保证金收取 为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全面去下投标保证金,提高了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了企业的财务成本。并全面监管保证金收取和退还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 4、持续加强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各代理机构开展自查,我单位按照工作指引对代理机构提交的政府采购项目资料和自查报告进行书面审查,初步梳理检查项目中存在的“四类”违法违规问题,按照统一格式编制工作底稿,最后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形成本级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全面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 5、持续推进政府采购“双盲”评审改革 持续推进政府采购"双盲"评审改革力,我们为持续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双盲"评审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我县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全面实行远程异地+双盲评审。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1.法治思维有待深化。少数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运用法治方式处理复杂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 2.法治宣传精准度不高。面向社会公众和预算单位的法治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多以常规宣传为主,针对性、精准性不足,宣传内容与受众需求结合不够紧密,宣传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主要原因 1.思想认识层面。部分干部职工仍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惯性思维,未能深刻认识到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的内在统一性,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推进意识不强。 2.能力建设层面。法治培训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培训内容与财政工作实际结合不够紧密,培训方式较为传统,导致能力提升速度跟不上改革发展步伐。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5年,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财政工作全局,坚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切实扛起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一)加强法治学习,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与精神实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参加各类法治培训,重点学习预算法、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提升自身法律知识水平与业务能力,为依法理财奠定基础。 (二)推进依法理财,履行财政职能 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预算编制、执行与监督。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细化预算项目,提高预算准确性与完整性。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定期通报进度,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调整与追加,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及相关制度,加强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完善采购流程,强化监督检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与公信力,依法处理违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益。同时,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规范财政权力运行。 (三)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组织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实施普法规划与年度计划,利用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财政法律法规与政策,增强干部职工法治观念与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财政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与遵从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融入财政业务各环节,加强对服务对象的法治宣传与指导,推动其依法依规开展财务活动。 (四)存在不足与改进措施 存在部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不够强,对新出台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及时深入;财政法治宣传方式创新不足,宣传效果有待提升等问题。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法治学习培训,丰富学习形式与内容,提高干部职工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利用新媒体平台拓展宣传渠道,提高宣传精准性与实效性;持续完善财政法治建设制度机制,加强内部监督检查,推动财政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聚焦财政中心工作,立足短板弱项,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要求贯穿于财政决策、管理、监督全过程、各环节,不断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提升财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推动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深度融合。二是全面提升财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通过专题培训、岗位练兵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养,加大重点领域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创新法治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聚焦受众需求开展精准化宣传,通过案例解读、专题宣讲、新媒体推送等多种形式,提升财政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全社会增强财政法治意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