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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曲阳县灵山镇污水处理费、曲阳县羊平镇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01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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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河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河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已履行政府定价相关程序,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曲阳县灵山镇污水处理费、曲阳县羊平镇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现公告如下:

居民污水处理费标准:0.85元/立方米

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标准:1.2元/立方米

为进一步扩大群众在价格制定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对曲阳县灵山镇污水处理费、曲阳县羊平镇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进行公示,欢迎广大群众提出意见。

 

受理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5月1日

受理单位:曲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312-4297113

 

曲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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