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曲阳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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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镇、卫健局、农业农村局: 《曲阳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实施方案》已经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曲阳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28日 曲阳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使用方案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下发《关于下达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要求,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巩固脱贫成果,结合我县实际,计划方案如下: 一、资金构成 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106万元。 二、项目安排计划 (一)卫生室建设项目 灵山镇下岸村,村卫生室建设及设备购置12.002728万元,责任部门:县卫健局。 (二)基础设施项目 灵山镇下岸村,田间道路建设36.997272万元。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三)产业后续扶持项目 养殖产业项目,在灵山镇下岸村迁出区东侧,建设养殖产业项目,计划投入57万元,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三、资金管理监督 1.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要求,严禁截留挪用资金,按照现行脱贫标准,确保资金用于补齐脱贫攻坚短板弱项,不得用于非扶贫任务和项目、偿还债务或垫资、安排工作经费等“负面清单”支出。 2.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项目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制度,及时、全面完整公开项目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 3.严格落实项目主体责任,在项目实施前明确项目后续运行管护机制,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确定所有权、经营权和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 附件: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使用计划表 曲阳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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