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18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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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冀政办发〔2016〕2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各级下达你单位的专项资金(详见附件1)纳入曲阳县2018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范围,调整用于全县脱贫攻坚支出。 根据曲阳县人民政府《曲阳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2018〕曲府29号)文件安排,现下达你单位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详见附件2),用于脱贫攻坚项目支出。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曲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曲字〔2017〕68号)使用资金,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确保我县2018年脱贫攻坚顺利进行。
曲阳县财政局 2018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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