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习俗】二十六,炖大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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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县志》记载,每年农历正月初一,俗称“过年”。自腊月二十三备年货,节日气氛渐浓。民谚有“二十六,炖大肉”之说。 旧时,从县城到乡村,家家户户每年都养一头猪,从春天养至冬天。进入腊月中旬以后,便开始陆陆续续将养了将近一年的猪宰杀。到了集日,将一部分猪肉拿到集市上卖掉,所得钱财买些年货回家。每到腊月二十六这日,将家中余下的猪肉、猪骨及猪头等杂碎,放入大铁锅,加入食盐、花椒、大料、葱、姜、蒜等佐料炖煮,炖熟后捞出,制成腌肉或烧肉保存。大小肠洗净灌入猪杂碎、红薯粉面汤做成灌肠晾干腌渍保存。腌肉、烧肉和灌肠都能吃几个月甚至半年时间。对于煮好的猪骨头,将大块的肉拆下来,或炒菜,或凉拌,或炖菜,都可。剩下的猪骨,为了不占地方,一般当天就啃食干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