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进行集中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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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4月25日至4月27日,县委第一轮巡察5个巡察组对县水利局等10个县直单位党组织巡察情况进行集中反馈。 反馈会议分别由被巡察党组织书记主持,各巡察组组长反馈了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问题等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张祝涛,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杜兴军,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分别出席会议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书记就整改作了表态发言。县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主任、驻被巡察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组长、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及被巡察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畏难和厌战情绪,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会议要求,整改落实要全面彻底,以整改强化纪律,以整改转变作风,以整改推动干部队伍和整体工作的全面提升。被巡察党组织要在前期接受“政治体检”的基础上,对照反馈问题和建议积极推进、主动整改,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努力提升单位整体工作水平。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自觉担责、履责、尽责,切实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要实行台账管理,解决一个、销号一个,一个问题一份档案,真正做到条条整改、件件落实。 会议要求,要切实落实巡察整改的责任,被巡察党组织要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要强化日常监督,县委巡察机构要做好统筹督促,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对应付交差、企图蒙混过关,甚至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典型问题要通报曝光。要以问题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综合施策,着力构建科学规范、行之有效的制度管理体系,以巡察整改促工作提升,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