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5-203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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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总则 (一)规划原则 1、适应发展、保障安全 2、统筹规划、均衡布局 3、平灾结合、制度跟进 4、综合防灾、分期实施 (二)规划范围 本规划的规划范围即曲阳县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1075.84平方千米。规划层次包括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县域为曲阳县全部行政辖区范围,中心城区范围包括恒州镇全域和路庄子乡的路庄子、杨庄子、东庄、曹家町、尚庄、涧北、独古庄、安羊村村域,面积为71.06平方千米。 其中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规划重点。 (三)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5-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5-2030年。 二、规划目标 科学规划,均衡布局,结合城市建设逐步建立安全、高效、综合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满足突发事件的避难需求,提升曲阳县综合防御突发事件的能力。 2035年,城乡布局合理、资源统筹共享、功能设施完备、平急(疫/战)综合利用、管理运维规范,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全国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全面建立,满足城乡人口避难需求的应急避难场所全覆盖,全社会应急避难能力水平全面提高,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 三、应急避难场所布局规划 (一)应急避难场所分类 规划以《应急避难场所分级及分类》(GB/T44013-2024)为基础进行分类。分为紧急避难场所、短期避难场所、长期避难场所、室内型避难场所、室外型避难场所、综合性避难场所、单一性避难场所、特定避难场所。 (二)应急避难场所发展布局 1、县域层面: (1)责任区划分 在县域规划范围内以乡镇为责任区设置应急避难场所。村庄应急避难所可参照《村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标准》(DB13(J)T227-2017)建设。 规划县域划定18个镇级应急避难防灾分区(注:中心城区除外)。 (2)应急避难场所布局规划 本次共规划县级避难场所2处,乡镇(街道级)应急避难场所17处,均为综合性应急避难场所,均为短期避难场所,县级避难场所为室外型,乡镇(街道)级避难场所全部为室内型。规划末期所有村庄均设置紧急避难场所,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应急避难场所共建共享,并提高避难场所等级。 加大灾害事故高风险区村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力度,1个行政村至少设置1个村(社区)级应急避难场所,选址需基于自然灾害普查结果,重点考虑流域性洪水、山洪、地震等区域风险特征,避开地质不稳定区域及蓄滞洪区核心淹没范围。涉及蓄滞洪区村庄重点设置撤离路线和转移安置点,可利用安全台、避水楼等设施减少二次转移风险。 2、中心城区层面: (1)责任区划分 结合中心城区和用地开发进程,共划分三个责任分区,每个责任分区内统筹布局应急避难场所。 (2)应急避难场所布局规划 本次中心城区共规划应急避难场所33处。 按《应急避难场所分级及分类》(GB/T44013-2024)分类: 县级综合性应急避难场所21处,乡镇(街道)级综合性应急避难场所12处,其中室内型19处,室外型14处。 其中长期避难场所2处,短期避难场所4处,紧急避难场所27处。 综合划分为县级室外型综合性长期避难场所2处,县级室内型综合性短期避难场所2处,县级室外型综合性短期避难场所2处,县级室内型综合性紧急避难场所10处,县级室外型综合性紧急避难场所5处。乡镇(街道)级室内型综合性紧急应急避难场所7处,乡镇(街道)级室外型综合性紧急应急避难场所5处。 按照《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2021版)》(GB51143-2021)分类:其中中心避难场所1处,固定避难场所5处,紧急避难场所27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