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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公布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09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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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落实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7〕81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的决定》(文物督发〔2020〕39号)等文件精神,报经县政府领导认定,现对我县辖区内84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2处博物馆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予以公示。并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文物安全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文物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加强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源头治理,防范化解文物安全风险隐患。

三、各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如遇人事变动,由新任人员履行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

四、请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及时举报破坏、损毁文物的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全县文物安全。

   

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1年9月9日至9月1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至曲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电话:0312—4262690)。

 

 

附件1:曲阳县县级以上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清单

附件2:博物馆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清单

 

 

                                                       曲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9月8日

附件:附件1:曲阳县县级以上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清单.xlsx
附件:附件2:博物馆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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